
评论眼:其实,以前我们的公车很多也是有种种“公车标识”的,比如“O牌车”,比如地方上某些特殊号段代表的权力等级,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。又比如很多人都会故意将“某某大院停车证”等标识放在车内显眼的地方。这些“公车标识”或“特权车标识”长期以来不仅没有成为监督的利剑,反而沦为公然炫耀特权的标签。原因无他,无非是利用特权能带来好处,而炫权又几无成本——组织监督缺失、社会监督疲软、媒体监督无力,“特权车”更成为身份的象征,所到之处受到其他公共部门“惺惺相惜”的“礼遇”,也就难免让车内之人恃权而骄。
日前有市民发现,在广州市内看到一些喷有“广东公车”标志的白色车辆。有媒体采访多个部门获悉,公车改革后留下的一般公务用车,除公安、国安等部门特殊需要的公车外,都会喷涂明显的公车标识,目前喷涂方案省财厅已设计完并报省发改委审批。
公车统一喷涂公车标识,已经不再是新闻,国内很多地方早已先行一步。但看到广东也要实行了,心中还是倍感欣慰。这说明,约束“车轮上的特权”,已经越来越成为普遍共识、越来越成为落到实处的举措。
让公车亮明身份,好处不言而喻。一是将公车的使用置于群众的雪亮眼睛之下,让滥用公车、豪华公车等“车轮上的腐败”无处遁形;二是让公车使用者时时感觉如芒在背,从而自觉遵守公序良俗、改写一些地方公车变成“特权车”的群众印象。
这里就碰到一个有趣的问题: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没有“发明”统一喷涂公车标识这一高招(其实国外早有,我们只需“拿来主义”)?其实,以前我们的公车很多也是有种种“公车标识”的,比如“O牌车”,比如地方上某些特殊号段代表的权力等级,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。又比如很多人都会故意将“某某大院停车证”等标识放在车内显眼的地方。这些“公车标识”或“特权车标识”长期以来不仅没有成为监督的利剑,反而沦为公然炫耀特权的标签。原因无他,无非是利用特权能带来好处,而炫权又几无成本——组织监督缺失、社会监督疲软、媒体监督无力,“特权车”更成为身份的象征,所到之处受到其他公共部门“惺惺相惜”的“礼遇”,也就难免让车内之人恃权而骄。
由此可见,今时今日,喷涂“公车标识”之所以被期待能起到迥异于昨的功能,并非“标识”本身突然有了魔力,而在于“时势异也”。这所谓“时势”,就是今天的监督环境发生了迥异于昨的变化。监督者,“监”是其一,“督”是其二,二者缺一不可。
先说“监”。如今社会,插上智能手机和微信微博的翅膀,人人都是潜在的记者甚至纪检干部,发现可疑的公权逾矩之举,很容易便能拍摄、传送和发布,对权力的“监视”、“监控”手段上,更便捷、更隐蔽、成本和风险更低。这无疑给了喷涂“公车标识”的用车人直接的威慑力。
再说“督”。有了线索,没形成举报,仍停留于民间层面,作用约等于无;有了举报,不进行官方层面的过问与调查,威慑力更打折扣。与从前相比,今天的整体氛围是,组织内部对此类行为的容忍度也明显降低,对“顶风作案”者的同情度也越来越低。“督”得有力、坚决,“监”得才能有积极性、有成就感、有持续性。而作为“督”的一个必然要素,就是“惩”。如果达摩克利斯之剑永远悬挂而不落下,就会徒具观赏性而变得毫无震慑力。喷涂“公车标识”后,面对“撞枪口者”也必须坚决惩戒,以儆效尤。其一是一视同仁,对遭到群众举报、确实公车私用或倚权闹事的,要根据违规程度公开处理;其二是严明规矩,对一些采取“硬抵制”或“软抵制”手段与规矩“躲猫猫”者(比如一些地方不少干部撕掉或遮挡公车标识,有些人甚至将标识过塑以方便摘取),要做好说服工作,说服不了就要辅以惩处措施。唯有“惩”的拳头硬起来了,“监督”的拳头才能显出威慑力,喷涂公车标识的效力才能掷地有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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